索引號:/2024-00063 | 主題分類: |
發文機關:??谑腥嗣裾k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11日 |
標題:??谑腥嗣裾P于加強集體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文號:? 海府〔2023〕14號 | 發布日期:2023年08月14日 |
時效性:有效 |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有關單位:
????為加強集體土地征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海南自由貿易港征收征用條例》《??谑腥嗣裾k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完善擴權強區財政管理體制工作實施方案〉等12個擴權強區配套實施文件的通知》(海府辦〔2022〕28號)等規定,現就加強集體土地征收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啟動預征收
????(一)啟動條件。項目建設應符合??谑锌傮w規劃用途,對不符合??谑锌傮w規劃用途的,需提供市政府批示同意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附圖承諾”意見,或提供總體規劃調整落實方案(公用設施類項目),或提供總體規劃修改方案(非公用設施類項目)。??谑袊量臻g總體規劃批復實施后,需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管控要求。項目建設擬征收集體土地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情形,在符合??谑锌傮w規劃用途的前提下,擬征收集體土地應提供如下材料:
????劃撥類建設項目需符合《劃撥供地目錄》(附件1),建設項目業主單位需提供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或者建設項目列入相關規劃、產業政策等依據文件,節地評價報告或節約集約用地專章(針對能源、交通、水利等線性基礎設施占用耕地、基本農田、生態紅線情形),項目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上述材料齊全后,由建設項目業主單位函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擬征收集體土地進行審查。
????出讓類建設項目需提供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材料(提供首頁、目錄頁、相關內容頁),用地范圍位于已批準的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范圍內。上述材料齊全后,各區政府或園區管理機構可根據用地需求函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擬征收集體土地進行審查。
????(二)審查報批。對滿足啟動預征收條件的項目,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經地類核查和權屬確認后,報請市政府依據《??谑腥嗣裾P于轉發海南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海府辦〔2014〕208號)第二條規定向區政府下達征地包干經費,由各區政府負責開展集體土地征收具體工作。擬征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瓊府〔2020〕45號)規定及市政府對《??谑袊临Y源局關于征收集體建設用地補償標準問題的請示》(海土資征收字〔2014〕1141號)批示意見執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按照《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瓊府〔2014〕36號)規定執行。如今后補償標準有所調整,按調整后的文件執行。
????二、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經市政府批準同意下達征地包干經費后,各區政府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以區政府的名義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參照模板,附件2),預公告時間不少于 10個工作日。自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三、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
????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各區政府應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核實確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查明農村村民住宅戶數、面積,以及其他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與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居民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所有權人共同做好調查確認登記等工作,填寫征收土地現狀調查表(附件 3)。各區政府應加強征收補償對象的復查復核工作,嚴禁弄虛作假騙取補償。
????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瓊府〔2013〕21 號,附件 4)、《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關于印發〈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瓊人社發〔2013〕302號,附件5)規定,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各區政府應組織對符合繳納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對象的農用地農戶進行調查,不論征地面積多少,以家庭為單位核定,查明家庭成員中16 周歲以上的在冊農業人口(不含在校生、已列入機關事業編制管理的人員、享受財政供養的離退休人員),并做好調查明細登記工作,內容包括:被征收農用地面積(細化至每一名被征地農民)、戶數、人數等。如今后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規定有所調整,按調整后的文件執行。各區政府應加強補貼對象的復查復核工作,嚴禁弄虛作假騙取補貼。
????四、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各區政府需同步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根據《中共??谑形ㄎ瘑T會關于印發〈??谑兄卮鬀Q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細則〉的通知》(海政字〔2022〕72號,附件6)要求,對征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有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參加,評估結果(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作為征收土地審批的必備材料。
????五、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完成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后,各區政府應組織編制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包括: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安置對象、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待完成方案編制后,由屬地區政府函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查。經審查符合征地補償標準的,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報市政府同意后,各區政府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以區政府的名義發布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參照模板,附件7),公告時間不少于30 日。涉及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的,參照《??谑袊型恋厣戏课菡魇昭a償安置辦法》執行。由區政府編制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及概算,并委托第三方對概算進行審查,根據審查結果扣除啟動預征收時已下達的房屋占地部分的包干經費后,報請市政府下達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概算。
????六、組織聽證
????過半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有申請聽證的權利,應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結束前書面向區政府提出聽證申請。區政府應當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2020年修正,附件8)組織聽證,聽證機構可以由區政府的具體經辦機構負責,聽證參加人包括:擬聽證事項經辦機構的指派人員、聽證會代表、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證人、鑒定人、翻譯等,聽證主持人由經辦機構的負責人承擔,記錄員由聽證主持人指定。聽證機構應在舉行聽證前 7個工作日送達《聽證通知書》(參照模板,附件9),并制作聽證筆錄(參照模板,附件10)。經聽證后,需對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修改的,附具聽證筆錄按程序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查報市政府同意后執行。
????七、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聽證會等情況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后,區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和征收土地調查確認書(參照模板,附件11)。對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由區政府負責出具說明,注明未達成協議的原因,以及已簽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協議面積占擬征收集體土地總面積的比例,對已簽訂補償協議面積占比不低于 90%的,可以按法律規定將未簽約部分納入征地申請范圍。
????八、提出征地申請
????完成上述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征收集體土地涉及農用地的,應與農用地轉用材料一并報批。依據擴權強區精神,除跨管轄區域的項目,由各區政府和園區管理機構負責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組卷報批工作。
????九、發布征地公告
????征收土地申請經依法批準后,各區政府應當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參照模板,附件12)。公布征收范圍、征收時間等具體工作安排,對個別未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應當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參照模板,附件13)。集體土地上的村民住宅、其他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等歸其所有權人所有,征收土地經批準并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后,各區政府應根據調查登記情況與所有權人協商簽訂補償協議;難以達成補償協議的,依法作出房屋、其他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等征收補償決定。
????十、支付補償資金及社保落實
????征收土地經批準后,各區政府應在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期限內或者在征地公告發布之日起 3 個月內全額將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支付給其所有權人。征收土地經批準后,各區政府應根據前期調查情況,函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核需落實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等情況。經核查,擬申請補貼農用地面積未超過征收農用地面積的,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報請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局核定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局報請市財政局申請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
????十一、收儲入庫和變更登記
????征收土地經批準后,各區政府應收集征地補償安置協議、支付憑證或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清表照片或附具區政府已清表說明、土地征收批復文件等材料,函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理集體土地收儲入庫和注銷變更登記等工作。滿足上述條件的,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按程序完成集體土地收儲入庫和注銷變更登記。
????十二、集體土地征收流程簡介
????啟動預征收→發布預征收公告→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社保人數調查、風險評估等→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依申請組織聽證→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征轉組卷報批→發布征地公告、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支付補償資金及社保落實→辦理收儲入庫和注銷變更登記。
????附件:1.《劃撥供地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 9 號)
??????????2.**區人民政府關于**地塊/**項目用地征收土地預公告(參照模板)
??????????3.征收土地現狀調查表
??????????4.《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瓊府〔2013〕21號)
??????????5.《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關于印發〈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瓊人社發〔2013〕302 號)
??????????6.《中共??谑形姓瘑T會關于印發〈??谑兄卮鬀Q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細則〉的通知》(海政字〔2022〕72 號)
??????????7.**區人民政府關于**地塊/**項目用地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參照模板)
??????????8.《自然資源聽證規定》(2020 年修正)
??????????9.《聽證通知書》(參照模板)
??????????10.制作聽證筆錄(參照模板)
??????????11.征收土地調查結果確認書(參照模板)
??????????12.征收土地公告(參照模板)
??????????13.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參照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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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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