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谑嘘P于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讀
一、《??谑嘘P于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出臺背景
答:《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出臺后,原高新技術企業獨享的所得稅優惠成為普惠性政策,高新技術企業政策吸引力有所弱化。同時根據《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暫行)》第十六條第(二)關于“安排財政支出一般不得與企業繳納的稅收或非稅收入掛鉤”的規定,原《??谑嘘P于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海府規〔2020〕9號)的第七條和第九條涉稅條款亟需進行修訂。
為進一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充分激發企業創新動力和活力,構建科技型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我市啟動了政策修訂工作。
二、《??谑嘘P于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適用范圍
答:本措施適用于在??谑猩a、經營、納稅,實質性運營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時需在資格有效期內)。
三、《??谑嘘P于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內容
答:《??谑嘘P于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主要分為四大部分9個條款內容。
第一部分(第1-3條)是政策出臺的背景、政策適用范圍和扶持獎勵的主要方向。
第二部分(第4條)是加強科技型企業梯度培育。明確符合條件的納入科技型中小企業庫企業、納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納入“精英行動”的種子企業、瞪羚企業、領軍企業可獲得的市級獎勵。重點加大了獲得省級研發經費增量獎勵企業的扶持力度,激勵企業不斷加大研發投入。
第三部分(第5條)是鼓勵省外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入。劃分4個省外整體遷入高新技術企業營收梯次,相應給予獎勵。
第四部分(第6-9條)是明確政策獎勵時序,要求企業對材料真實性負責,政策實施過程中企業存在弄虛作假、騙取獎補等問題的處置、解釋部門以及政策實施的有效期。
四、《??谑嘘P于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獎補標準
答:《??谑嘘P于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涉及獎勵條款分別為第四條和第五條。
第四條 ?加強科技型企業梯度培育。
對納入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庫后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對未被納入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庫但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40萬元獎勵。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已納入國家一套表聯網直報平臺統計的“四上”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追加10萬元獎勵。
對在??谑性俅危ǚ沁B續)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在??谑羞B續兩次通過認定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在??谑羞B續三次及以上通過認定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
對首次認定為“種子企業”“瞪羚企業”“領軍企業”并獲得省級“精英行動”獎勵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省級獎勵金額的50%給予配套獎勵,最高分別不超過100萬元、200萬元、350萬元。
對獲得省級研發經費增量獎勵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省級獎勵金額的50%給予配套獎勵,已納入國家一套表聯網直報平臺統計的“四上”企業不高于100萬元,其他企業不高于50萬元。
對獲得省級研發經費增量獎勵的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企業,按照省級獎勵金額的50%給予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15萬元。
第五條 ?鼓勵省外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入。
省外整體遷入??谑械母咝录夹g企業,自完成遷入注冊手續之日起12個月,營業收入達100萬元(含)以上、200萬元(含)以下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上、500萬元(含)以下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含)以下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此項獎勵應在企業完成遷入后3年內申報,只可申報一次。企業申報時需在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
五、《??谑嘘P于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其他說明
答:《??谑嘘P于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需要說明的幾個方面內容
一是本措施獎勵資金按當年獎勵上年的跨年獎勵原則實施。
二是首次通過認定或再次(非連續)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省外整體遷入高新技術企業在申請通過認定獎勵、遷入獎勵后的下一年度,可申請研發經費增量獎勵。
三是??谑斜炯壠渌С纸洕l展的相關政策與本措施按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