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谑邪l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聯動調整管道燃氣非居民銷售價格的通知
海發改價管〔2022〕102 號
海南民生管道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關于建立管道燃氣非居民銷售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瓊發改規〔2020〕1 號)、《關于管道燃氣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海發改價管〔2020〕857 號)等文件精神,我市已建立管道燃氣非居民銷售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經審核,聯動周期內(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你公司綜合購氣價格變動達到+0.202 元/立方米,經研究,同意啟動聯動機制,調整我市管
道燃氣非居民銷售價格?,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管道燃氣非居民銷售價格
一般用戶(年用氣量 300 萬立方米以下)銷售價格上調 0.202元/立方米,即由 3.349 元/立方米調整為 3.551 元/立方米;大用量用戶(年用氣量 300 萬立方米以上,含 300 萬立方米)銷售價格繼續實行政府指導價,中準價上調 0.202 元/立方米,即由3.119 元/立方米調整為 3.321 元/立方米,允許經營企業在中準價基礎上上下浮動不超過 5%幅度內制定具體銷售價格。
二、本次基期綜合采購價格
核定本次基期綜合采購價格為 2.311 元/立方米,非居民配氣價格保持不變(一般用戶 1.24 元/立方米、大用量用戶 1.01 元/立方米)。
三、價格調整時間
實行抄表計量收費的用戶,2022 年 1 月份用氣量應于 1 月底前完成抄表并按新價格標準計費;實行預購氣的用戶,本文件印發之日前預購氣量的,按原價格執行,文件印發第二天起新預購氣量的,執行新的價格。實行價格聯動調整期間,你公司要規范財務管理,確保供氣穩定,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價格公示等工作,及時發現和妥善處理價格聯動調整期間的各種矛盾和問題。